公司未来看点在于从监测入口逐步导入到PPP项目建设运营,有望带来业绩弹性。
1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方法1.1EPA8260B:1996美国环保署(EPA)最早在1996年颁布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方法《VolatileOrganicCompoundsbyGas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ry》(EPA8260B:1996),该方法规定了VOCs的测量方法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简称GC-MS),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样品,包括废水、空气、地下水与地表水、淤泥、酸性液体、碱性液体、含油废水、泡沫、纤维体废水、聚合乳胶剂、废弃活性炭、滤饼、废弃催化剂、土壤以及沉积物。3VOCs的处理过程中实际问题思考VOCs的治理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原位处理与异位处理,根据处理工艺又可细分为氧化法、物理法、热解法、微生物法等。
石油是一种由烷烃、芳香烃以及非烃类化合物形成的复杂化合物,其中含有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半挥发性有机物,这些有机物进入土壤后会改变土壤有机质原有的碳氮磷比例,从而导致一系列土壤微生物体系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土壤物理化学性质也会随之改变,进而导致土壤微生物群落等变化。本文从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角度出发,阐述了美国与中国的三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试方法,并根据具体不同的土壤污染情况因地制宜提出不同的污染物处理方案。参照国外技术的时候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土地情况复杂,VOCs污染情况也就更复杂,国外的技术并不一定适合我国国内土壤市场,这需要工程师技术人员花更多的精力设计出合理的适合被污染土地治理的最适用工艺技术。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和生态安全,而且关系到人体健康。VOCs由于在污染场地介质中的不稳定性,还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随空气流动,经雨水的冲刷和淋溶污染其他地区的土壤,甚至渗透到地下水,污染浅层地下水环境,影响饮用水的水质,这些二次污染具有较大的环境隐患及人体健康风险,且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也明确提出重点针对大气、水、土壤等问题,形成源头预防、末端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套技术。
因此VOCs的准确测量及污染来源研究是开展VOCs污染减排工作的基础。出于历史原因,中国土壤污染主体大多是各类国有工厂,污染物成分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考核基数相比,差值在2个数值(含)以内时,扣罚资金系数为20万元/个数值,超过2个数值时,扣罚资金系数为40万元/个数值。
全省11市中,获奖励最多的是大同市,达909.27万元,受处罚最多的是晋城市,达1590.94万元。当月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不进行扣罚。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与考核基数相比,差值在5个微克以内(含)时,扣罚资金系数为10万元/微克,在5个微克以上时,扣罚资金系数为20万元/微克。《方案》明确,资金扣罚对象为当月指标监测结果同比变差和高于全省平均值的城市。
大同、太原、朔州、吕梁4市获得奖励资金,共计奖金达1718.17万元。考核城市各单项指标环境空气质量奖励和扣罚资金相抵即为该城市当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
从此次公布的10月份奖惩情况看,晋城、晋中、阳泉、长治、运城、忻州、临汾等市被扣罚金,共计扣罚金额达到5356.39万元。《方案》规定,对当月监测结果差于考核基数的城市,进行资金扣罚。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环保的主体责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该省近日制定了《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对当月监测结果好于考核基数的城市,给予资金奖补。
据悉,该省环保厅负责每月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结果进行核算,发现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金奖励对象为当月监测结果同比改善和好于全省平均值的城市。此外还明确,环境空气质量扣罚资金的80%用于对各市空气质量奖励,20%由省级统筹使用。山西省环保厅11月14日通报了今年10月份该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环保的主体责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该省近日制定了《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全省11市中,获奖励最多的是大同市,达909.27万元,受处罚最多的是晋城市,达1590.94万元。
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与考核基数相比,差值在5个微克以内(含)时,扣罚资金系数为10万元/微克,在5个微克以上时,扣罚资金系数为20万元/微克。考核城市各单项指标环境空气质量奖励和扣罚资金相抵即为该城市当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
当月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不进行扣罚。从此次公布的10月份奖惩情况看,晋城、晋中、阳泉、长治、运城、忻州、临汾等市被扣罚金,共计扣罚金额达到5356.39万元。山西省环保厅11月14日通报了今年10月份该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资金奖励对象为当月监测结果同比改善和好于全省平均值的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考核基数相比,差值在2个数值(含)以内时,扣罚资金系数为20万元/个数值,超过2个数值时,扣罚资金系数为40万元/个数值。《方案》规定,对当月监测结果差于考核基数的城市,进行资金扣罚。
《方案》明确,资金扣罚对象为当月指标监测结果同比变差和高于全省平均值的城市。大同、太原、朔州、吕梁4市获得奖励资金,共计奖金达1718.17万元。
对当月监测结果好于考核基数的城市,给予资金奖补。据悉,该省环保厅负责每月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结果进行核算,发现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外还明确,环境空气质量扣罚资金的80%用于对各市空气质量奖励,20%由省级统筹使用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并要求整改坚持做到六个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督察整改是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效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四市自整改方案印发之日起,将在6个月内向省政府上报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进展情况。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加大整改宣传等内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保意识和责任,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
四市在公布督察整改方案时均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该省委环保督察组向各市反馈督察意见后,各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筹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审议整改方案。
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整改成效。下一步,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清单式调度制度,紧盯四市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截至11月12日,陕西省已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同时,整改方案还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纳入其中,对全面推进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目标、思路和办法。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等内容。
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整改、尽快整改、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并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持续改善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新局面。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对整改任务逐一细化,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挂图作战、验收销号,确保一抓到底。四市督察整改方案均实行清单制,对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共确定173项整改任务,其中西安市34项、延安市45项、榆林市34项、安康市60项。
11月16日,已经正式反馈环保督察意见的西安(含西咸新区)、延安、榆林和安康四市分别在市级党报、市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网站公开了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文,使整改工作全面在社会监督下进行。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审核同意。